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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轉知苗栗縣政府函轉教育部重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留職停薪期間 提前復職之理由認定及核准程序,應確依教育人員留職停 薪辦法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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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教師申請提前復職之「實際需求」、「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提前復職理由」及「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是否屬實-公文.pdf


發布時間: 2024-09-10 13:29:19
發布單位: 銅鑼國小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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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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