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苗栗縣110學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獎勵」實施計畫
一、目的 : 為提高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客語能力,並鼓勵所屬教師指導學生參與客語能力認證,特訂定本計畫。
二、學生通過客語能力認證獎勵 :
(一) 對象 :轄屬縣立國民中小學參加 110 學年度客語認證之客語績優學生及教師。
(二) 核發標準:
1. 110年初次通過初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獎勵金新臺幣 500元整。
2.申請人就同一級別、腔調之認證曾於其他機關以同一事由受有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勵。
三、申請程序及核撥方式請參閱附件檔。
相關檔案
苗栗縣110 學年度客語能認證實施計畫.pdf
發布時間: |
2021-06-02 09:24:30 |
發布單位: |
銅鑼國小教務處 |